王老师(咨询)

赵老师(咨询)

陈老师(报考)

刘老师(网络)
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今天是
    新闻动态
    网络课程
    项目介绍
    护理知识
    常见问答
    教学公告
 
    
 首页信息中心 新闻动态国内资讯
 
新闻:郑州、焦作等六市将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

    备受我省人民关心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了实施时间表,从3月1日起,在郑州、焦作、鹤壁、平顶山、安阳、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(市、区)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率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实行零差率销售,药品要以"进货价"卖给患者。2月3日,河南省政府召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,公布了这一好消息。
  "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,目前,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,已完成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网上公开重新招标采购。"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在会上说,这次中标价格总体比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降低48%,比乡镇卫生院现销售药品价格降低16%,让利群众6.8亿元,基本能满足临床用药。
  按规定,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,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,而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药物。
  ●医疗机构少了药品收入正常运转费用由政府"埋单"
  药品按进货价销售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少了药品收入,如何保证正常运行?刘学周也作了解释,政府负责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、设备购置、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,使其正常运行。
  省级集中招标后,对高于乡镇卫生院现行销售价格的药品,可以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,在省级中标品规内进行二次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,进一步降低价格,价格要低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销售价格的15%以上。
  ●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销量不得超过30%
  3月1日起,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地区,也可以自行选择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,原则上政府举办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年销售量不得超过整个药品年销售量的30%,一般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超过20%。
  ●库存药物统统"进货价"销售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有库存药品,在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,也可继续使用,但应全部按进价销售,而且不得高于国家零售指导价和省招标采购限价,售完为止,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。
  ●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按规定,基本药物全部纳入《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》和《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甲类药品)》。新农合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个百分点,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进行结算。
时间:2/5/2010 8:05:51 PM
 
上一篇:护士工作日常英语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下一篇:自治百病不求人  
河南安琪职业培训学校 
地址:郑州市农业路东段11号(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)富凯大厦601室  服务热线:0371-65721730  邮箱:fanmangdezhu@yahoo.com.cn
Copyrighty 2009   河南安琪职业培训学校   版权所有  All Rigths Reservedg